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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科

 

    1、区委、计工委和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抓好“五好党委”“五好支部”的创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全区各项财政改革和财政任务的完成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贯彻和落实具体意见,组织对全局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负责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全局党员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按局党委要求,做好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有关工作。
    3、根据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员经常性的管理教育,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定期评选和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5、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机关党委的换届改选工作和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做好换届改选工作。作好每月党费的收缴和每年一次的党员报表工作。
    6、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配合各党支部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7、按照区委宣传部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各种职工教育活动。
    8、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
    9、负责全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10、研究、制定并实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任免、调配、奖惩、辞退、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工作人员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13、负责传达贯彻有关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并对全局的劳动工资和福利保险进行管理。
    (1)负责传达贯彻、市、区有关劳动工资政策,并做好具体的解释工作。
    (2)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晋升工作。
    (3)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变动、工人技术等级变动、人员调入调出等工资变动工作。
    (4)做好年终工资统计、编制统计、公务员统计、职务、职称统计等报表工作。
    (5)做好合同制工人的合同签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
    14、负责全局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归档、整理、传递、借阅等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局工作人员的出国、出境政审工作。
    16、负责全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17、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系统认识、教育的统计工作;负责总结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经验。
    18、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实施北京市财政系统教育规划。搞好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1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利用现有的阵地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评优创先”活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20、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帮助职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办好职工福利,改善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办实事。
    21、建立健全经过民主制度,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监督。深入职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反映这个意见。
    22、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按照工会章程定期改选工会委员会。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会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区工会要求,开展有意的文体活动,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占领职工文化阵地,协调安排好乒乓球室、阅览室、棋牌室等职工文化场所。
    23、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确保其政经济地位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4、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向全局干部职工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保证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全局育龄妇女、人口出生等统计报告工作
    25、按照区委要求,做好统战工作。
    26、老干部支部建设工作,为老干部发放文件和学习资料,安排组织老干部搞好政治学习工作,按规定做好老干部报刊征订和送达工作。
    27、协助局领导做好与老干部的联系工作,及时解决老干部生活中的困难,协助领导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
    28、做好老干部医药费的报销生病住院和健康体检等服务工作。
    29、做好老干部支部工作台帐、老干部工资台帐登记工作,并定期向老干部通报。
    30、组织老干部积极参加市、区、老干部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31、完成党建、精神文明、工、青、妇、老、统战等项工作的计划制定、总结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6964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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