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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拟订本区国有、集体资本金基础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区国有、集体企业资本运营体系,拟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财政部制定的公共资源统计评价政策,建立怀柔区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体系;参与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工作。拟定本区清产核资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贯彻执行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及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各项制度,牵头制定我区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企业资产评估的合规性审查。负责所管国有、集体企业和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政策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北京市实施细则,监交国有资产收益;组织并实施分管行业内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
(二)牵头研究编制国有资产预决算草案,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指导有关科室做好国有资产预决算工作。
(三)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各类产权登记手续,颁发、收回产权登记证书;审批所管企业改制、兼并、合并、分立、联合、出售、破产等重大产权变动和财务关系事项,办理企业资产财务划转和国有资本金增减变动手续;汇总和分析分管企业产权登记情况和变动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管理所管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审查所管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所管企业国有资本(国有股本)的再投入及其减持变现;监管国有企业境外企业、中外合
资企业或合作企业中方股权;监督国有股权抵押、托管等行为。
(五)归口管理上市公司。对所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实施监管;审查所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和国有股增资配股方案。
(六)负责牵头制定政府公共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贯彻落实财政部制定的公共资源统计评价政策,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统一提供和发布公共资源的情况和有关信息,组织公共资源管理情况的综合调研,提出公共资源分布、结构及调整方案和加强公共资源管理的建议,参与公共资源有关管理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建立完善我区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
(八)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数据库;配合有关科室建立月报数据库;为有关部门提供产权登记年检数据资料;承担全区公共资源的统计信息的整理加工;建立公共资源统计信息网络体系,通过网络实现数据共享。
(九)贯彻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支出效益评价、国有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标准,为有关单位和部门编制部门预算、进行财政支出效益评价等项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及有关信息资料。
(十)拟定我区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制度,牵头组织全区清产核资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北京市的实施细则,并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修订所管企业的财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企业审计报告涉及的财政财务事项。
(十二)研究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参与制定上述改革中有关财政、财务的政策,指导所管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外商投资政策,监督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管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年检和有关财务事项的审批工作。
(十四)对乡镇财政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十五)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6964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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