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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全面基本情况,参与我区农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2、参与我区财政支农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编制财政支农资金预算。
3、负责汇总并提供全区财政支农资金和经费支出情况。
4、负责监督、执行财政支农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对财政支农政策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和资金兑现工作,确保各项涉及财政的支农政策的落实。
5、负责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编制部门预算;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6、负责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和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
7、协助相关科室提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8、管理和分配财政各项支农资金;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办法。
9、负责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项目库,对拟进入财政支农项目库的项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专家论证等工作,并对已进入财政支农项目库的项目提出支持的重点和顺序。
10、负责监督、检查和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11、负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追踪问效。
12、负责审核汇总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13、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报损、划转、转让工作。
14、负责规范和加强分管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严密的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载、反映分管部门的财务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15、按照“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负责分管部门预算外资金的收缴、拨付,做到帐户设置规范严谨,收费项目和标准明确。
统一管理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监督、落实上级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6、负责组织、编制我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审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计划。
17、负责组织、编制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年度预算和决算。
18、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考察、评估我区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9、负责督促、检查在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20、负责对竣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预验收,出具整套验收材料后,向上一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申请项目正式验收。
21、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和地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协调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的各级财政资金,包括有偿资金和无偿资金;对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的资金在使用上实行县级报帐制。
负责办理中央和地方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年度的拨款、借款工作;对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的放款实行委托中国建设银行怀柔支行贷款的方式进行。
22、汇总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分析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效益。
23、会同有关科室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效益。
24、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人员培训。
25、对镇乡财政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联系电话:6964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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