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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北京市的有关实施细则;执行北京市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牵头制定本区行政性收费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提出分管部门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管理归口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汇总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掌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区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2、贯彻执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北京市有关实施细则;执行北京市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牵头制定本区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3、负责管理分管部门的各种专项资金,按照相关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其安全、到位、有效。
4、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和单位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5、会同分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6、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7、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效。
8、负责分管部门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作。
9、规范和加强分管部门会计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进行严密的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的记载、反映分管部门的财务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10、负责分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的收缴、拨付,监督票据使用,做到帐户设置和票据使用严谨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准确,资金足额收缴。
11、对乡镇财政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12、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6964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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