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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

 

    一、分析预测全区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及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拟定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负责编制区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汇总全区年度预算;研究、提出平衡财政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二、负责协调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收组织工作。

    三、负责组织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参与拟定年度税收计划,分析和提供税源结构变化情况。

    四、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数字的报送;负责按月报送财政收支分析。

    五、承担与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事项的联络工作,负责起草年度人代会报告及区级预算草案编制说明,汇编人代会咨询材料。

    六、负责审定区级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制定和完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备标准。

    七、负责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统一制定项目文本,统一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库。

    八、负责将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批复到各预算单位。

    九、负责区级财政调整预算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办理运用预备费的申报事项,提出年度预算超收分配使用的建议。

    十、负责财政指标账管理,监督和处理全区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十一、负责综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总和报送

    十二、指导镇乡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汇总镇乡预算和调整预算。

    十三、负责区与镇乡财政体制调整及预算管理工作,办理区对镇乡年终结算事项。

    十四、负责镇乡实体企业认定、考核工作

    十五、参与研究制定有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财政优惠政策。

    十六、承担中央和北京市税收政策的审核和协调工作。

    十七、承担与同级审计部门、市审计局、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及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区财政审计检查的联络工作。

    十八、按照市财政局有关罚没收入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本区罚没收入支出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提出预算外资金安排使用的建议。

    二十、负责审核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的确定。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票据和银钱收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和银钱收据的使用。

    二十一、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彩票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管彩票市场;争取市彩票基金对我区的资金支持。

    二十二、组织区本级财政周转金的清收工作,制定呆帐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二十三、负责编制政府统借统还外债还本付息年度计划和世界银行、外国政府贷款的中长期计划以及财政担保、承诺项目的管理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区债务规模。

    二十四、负责对全区政银合作融资政策的制定,对全区融资风险进行监督。

    二十五、对乡镇财政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二十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6964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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