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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级职称报名相关说明

 

    一、“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填制说明

    1、  报名序号:考生不用填。2、报名点代码:1601。报考科目:3、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4、在指定位置贴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照片两张(黑白或彩照)。

    二、“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填制说明

    1、  任职年限:不涂。
    2、中级报考科目、初级教材、考试参考材料、中级教材:不涂。
    3、专业资格:如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涂其他;如没有,不涂。
    4、报名点代号:1601;报名序号:不用考生涂。
    5、背面照片和申请表相同,同底版二寸(或一寸)黑白或彩照,胶水不宜过多,不得覆盖、超出红线。

    三、常用汉字区位码:

    北1717  京3009  市4248  怀2719  柔4065   区3988    有5148    限4762   
    责5280  任4046  公2511  司4330  学4907   校4803    局3054    集2815
    团4537  乡4771  村2069  中5448  大2083

    四、报名考试有关问题

    (一)、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这两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得初级资格。

    (二)、考试时间:2004年5月2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14:00—07:00初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得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证);5.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五、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可于12月1日至5日到南华大街17号,财政全程代理服务大厅购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咨询电话:69640999。按报考手册的规定要求填涂报名信息卡,同时认真填写《申报表》、在《申报表》指定位置贴本人近期同一底版的二寸免冠像片两张,在报名信息卡上贴与《申报表》上相同底版的二寸像片一张。

    六、《申报表》应交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审核责任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后,加盖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印章,同时,在《申报表》上像片的左下角加盖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的骑缝印章。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或街道的,由存放档案部门审核盖章。在北京地区单位工作、户口关系不在本市的外阜人员,由受聘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持《申报表》、报名信息卡和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均为原件)。

    七、关于考试用书: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仍使用2003年度考试大纲、考试用书。需征订指定用书者,可在报名点理征订手续。《初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15.00;《经济法基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5.00《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院出版社2.00.

    八、相关费用

    报名费:每科36元   计72元     报名表卡:2元    辅导费:360元(自愿参加)

    九、其他相关事项:2004年5月11日至16日到原报名地点(南华大街17号,财政全程代理服务大厅,69640999)领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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