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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区县内不同产权主体单位之间无偿划转
业务事项名称:国有资产区县内不同产权主体单位之间无偿划转
类别:承诺件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的通知(财管字[1999]301号文)
收费标准:不收费。
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
工作程序:服务分台直接受理—具体承办—服务分台直接告知
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划转双方办理资产划转的申请;
2、划转双方企业主管部门、总公司及有关部门签订的资产划转协议及政府有关批准文件;
3、被划转企业经中介机构审定的划转基准日财务报告;
4、被划转企业与划入方企业的产权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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