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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经营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业务事项名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经营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类别:承诺件
依据: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合营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几项规定》((85)财合资字第697号);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合营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几项规定》的补充修改通知;(京财合[1990]1990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工作程序:服务分台直接受理—具体承办—服务分台直接告知
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协议、契约等文件;
2、合营企业中方财产转移申报表(一式5份);
3、中方转移财产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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