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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从业档案调入手续办理
业务事项名称:会计人员从业档案调入手续办理
类别:上报件
依据:《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0]887号)
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15元,表卡费5元
工作程序:服务分台直接受理—具体承办—服务分台直接告知
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从外省市调入我区工作的会计人员需准备的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没有使用此表的省市可由原发证单位开具转出证明);
2、接收单位介绍信;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或继续教育手册等;
4、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身份证;
6、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带上证书;
7、学历证书;
8、需要办理全国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需准备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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