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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从业档案调出手续办理

 


    业务事项名称:会计人员从业档案调出手续办理  
    类别:即办件 
    依据:《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0]887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工作程序:服务分台直接受理—具体承办—服务分台直接告知 
    受理条件:申请调出我市工作的会计人员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接收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根据以上资料填写《调出会计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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